
第七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5.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陈述(含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1500字左右)。

5、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1、考核专家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录取意见。

(6)两位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其中一位须为本人硕士导师(密封后提交);

1、网上提交信息用户注册,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6)本校教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原件。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1)自行下载打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研究生院的在读证明);(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红章);(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人要求必须为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6)本校教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原件。注意:按教育部有

2、提交材料请于11月14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通过快递(顺丰或EMS)寄至或送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附后):(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4)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5)已公开发表和已录用(须提供录用证明)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6)两位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孟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10-83951759办公地点(材料或汇款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博纳楼341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70)

1、申请人在研究生部规定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同时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2)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