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2、报名费、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的具体规定请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凡被录取的申请人须在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之间,进行网上补报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名网址为:。

2、考核方式: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过程须书面记录。

1、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采取匿名形式将材料提交至学科组。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部向拟录取的申请人发放拟录取函(正式录取通知书随统考学生一起发放)。

第二条申请人须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为应届硕士毕业生。

第七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5.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陈述(含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1500字左右)。

1、申请人在研究生部规定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同时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2)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