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录取、报到、学费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报教育部和国务院港、澳、台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报名点。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直接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报到入学。新生报到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学费:硕士8000元/年/人博士10000元/年/人

七、其他1、新生入学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须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一年。台湾地区新生还应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再入境手续。2、学业结束后,应返回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原居住地。3、已经在内地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如欲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按内地高等学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办法报考,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

二、报考资格和手续1、报考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本科毕业3年以上或专科毕业5年以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具备的条件是:①获得大专毕业证书2年以上;②提交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三、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阶段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初试须应试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各门课的分值为100分,总分共30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各门课的分值为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150分,总分40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00分、综合能力200分,总分300分)。初试的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详见附表1-附表4。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时间为2013年4月1

3、报名手续(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2)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3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招生专业、类别2014年我校共有17个博士专业和51个硕士专业(其中38个学术型专业和13个专业型专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详细招生目录见附表1和附表3)。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和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两类,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