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报考事宜具体报考条件、流程和规定请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10-83952250Email:xwk0318@.cn通讯地址:北京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邮政编码:100070
三、课程优势MPA核心课程试行课程组、AB角制度,每门核心课都由2名或以上教师担任主讲。充分发挥我校立足首都和服务都市的两大资源优势,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讨论、社会调查、沙盘推演、特色论坛、实验演练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和研究方向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结合、知识掌握与解决问题结合;充分重视教学环节和管理环节的精心设计和严格管理,从而使学生真正掌握本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具备从事相应专业管理的能力。为培养MPA学生的实际管理能力和解决城市复杂系统问题能力,学校提供3D虚拟仿真、数字城市、城市运行与应急管理、国际会议模拟演
二、课程设置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分为主干核心课程和模块化主修方向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讲授MPA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运用核心概念、理论、方法、工具解决现实难题。主修方向课程突出不同管理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自行选择课程创造条件,提升职业发展能力。
九、毕业生就业去向本专业研究生就业去向广泛,适合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公共组织、科研机构和国际非营利组织等从事决策管理、资讯分析或专业研究工作。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大都市。
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1.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的考生要求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可参加就业派遣。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参加就业派遣。
六、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四、研究方向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研究方向,如政府监管、经济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社会保障、教育经济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社区与镇村管理、土地利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城镇化与区域一体化、城市国际化战略管理等研究方向。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3年9月1日);(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的考生要求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可参加就业派遣。
一、培养目标贯彻学校“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从经济类院校特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管理理念、公民社会服务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够创新性解决城市复杂系统难题的公共部门管理精英,培养懂经济、会管理、重实践、高素质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