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3、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4、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5、双导师制培养。除校内导师外,对于每名学生都将配备一名校外实践型导师。

3、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我校会计学院2014年试点招收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相关报考条件和规定请参考相关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网址:http://yz.公众网网址:http://yz..cn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1、复试时间:2014年3月-4月,请登陆研究生部和会计学院网站,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程序。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5、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