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1.考核时间:4月13日。
2.考核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通知考生。
3.考核办法: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并组织考核。

(二)考核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1.考核时间:4月13日。 2.考核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通知考生。 3.考核办法: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并组织考核。

(二)录取手续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招生院校按要求格式(见附件3、4)于4月22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发。

招生院校及计划2014年我省参加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院校名单及各院校单独招生计划见附件1,具体的分专业计划考生需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其中,文理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且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对口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春季或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提高高职生源质量、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具体体现。各试点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试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二)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院校必须依据国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5.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4年3月3日

报名及考核(一)报名1.报名时间:各招生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2.报名办法:各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单独招生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并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3.资格审查:

(二)考核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1.考核时间:4月13日。2.考核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通知考生。3.考核办法: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并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