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2022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1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学校体育专项需要,择优录取。(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学校优先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成绩进入控制线后,按文体综合分分专项、分男女、按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考生在文化考试和体育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条件下,按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考生。同等级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总分×70%+文化考试总分×30%)分专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者,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政审、体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综合评价,根据各专项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成绩分省分项目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不予录取。在录取中,首先录取能承担竞赛任务的免试生、运动技术水平达健将级(或武英级)的考生和近年来在国际性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全国性比赛中获前六名且能承担竞赛任务的一级运动员;其次根据我院实际及项目特点录

录取原则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