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对象:
1、农村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家庭学生(含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
2、 海岛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海岛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海岛居民。
3、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含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外省市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
4、凡报考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专业奖励”目录的专业,并被相关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和在沪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沪籍生源,以及在沪报考并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读期间(转学、转专业、休学除外)享受免费教育。(专业奖励名额以当年度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数量为准)
受助内容: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凡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高免除学费4000元;每人每学年免除课本和作业本费400元至600元。
免学费教育享受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上海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就读上海奖励专业学生、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具体对象为:享受
免学费教育享受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上海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就读上海奖励专业学生、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具体对象为:1、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对象为: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对象为: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1、农村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家庭学生(含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2、海岛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海岛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海岛居民。3、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市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对象为:1、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对象为:1、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对象为:1、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
(一)、免学费教育受助对象:1、农村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家庭学生(含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2、海岛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海岛家庭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学生),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海岛居民。3、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市
1、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非毕业年级符合免学费教育对象的在校生,每生每学年享受1500元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