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六、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考生类别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2013年<11月10日>>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④不得跨专业报考;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代身

四、联系咨询方式单位代码:10256电话:021-35303739传真:021-65709312E-mail:yzb@.cn网址:http://yjsc.web..cn通讯地址: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邮政编码:200090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

九、录取:(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一、招生人数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因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预计在2014年3月份,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历年拟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再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研究生教育学校目前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共23个二级学科可以独立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独立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已建立了

三、学费及资助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19年,我校除化学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工程和环境化学工程4个二级学科,以及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7500元外,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2000元,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