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一)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并公布面试名单。
(二)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答辩、评审认定。
3.考生须于2015年1月22日(以收件日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学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收)。邮编:430074。
(3)对音、体、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学院将组织进行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
(二)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答辩、评审认定。
(二)我校将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公示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3.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EMS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
3.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EMS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
3.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EMS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