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加分政策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13号文件)执行,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于2月23日前交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2)我校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围棋四段以上的学校传统运动项目或乐器10级的特长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加20分予以录取。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
加分政策按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不做累计加分,并记入考试总分排序)加分项目相关证件分值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市级20分、区级10分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证书原件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证书原件市级15分、区级10分国家级运动员证书原件一级15分、二级
加分政策: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加分政策参照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执行,各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项目颁证机构分值烈士子女民政部门20分少数民族户口簿及身份证5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市侨办5分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高中阶段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5分
4、各专业低录取合成分专业名称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生三校生01商务日语(电子商务)护理空中乘务269/12304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12305机电一体化技术283/126
2、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合成分=700+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
3、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6.加分政策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精神我院将第一时间公布学院网站。交通路线:莲金线(地铁1号线莲花站―金山);莲石线(地铁1号线莲花站―石化);上石线(上海南站南广场―金山);虹桥枢纽7路(虹桥机场西交通中心―金山);沪金线(梅陇西南车站―金山);莘金线(莘庄南广场―金山);南青线(青浦汽车总站―南桥);松卫线(松江―金山);南松线(松江―南桥);松亭石专线(松江―石化);松江31路(松
加分政策具备招收项目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合成分加5分。考生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截止审批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五)加分政策(1)综合加分政策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13号文件)执行,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于2月23日前交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2)我校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围棋四段以上的学校传统运动项目或乐器10级的特长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加20分予以录取。(3)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