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
退役士兵报名时须携带:1、区(县)民政局证明(原件);2、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及本人信息所在页);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退役士兵及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考试单独命题,与其他考生加试专业同时开考。
②退役士兵可于信息确认当天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4年退役士兵。
(2)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3、退役士兵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
3、退役士兵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
4、退役士兵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