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校实行缴费注册制度,不交清相关费用,不予注册。困难家庭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请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须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金融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金融学院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中丹合作各专业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丹麦哥本哈根NIELSBROCK商学院高等教育文凭。
3、中丹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2、中丹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3、中丹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4、今年我校新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5、本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
5、本科及中丹学院专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艺术类专科新生实行学年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