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不设等第要求。
②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③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④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 、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一)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70%。2.艺体类专业: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和校考成绩组成,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3.以上校考测试方式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
(二)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1.一般专业:录取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考成绩组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占比不得低于录取总分的50%。试点院校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及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或校考成绩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12)5号】
5.测试时间:2013年3月1日(周六)8:30开始,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②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7.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不做累计加分,并记入考试总分排序)加分项目相关证件分值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市级20分、区级10分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证书原件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证书原件市级15分、区级10分国家级运动员证书原件一级15分、二级
③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文化成绩要求(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不设等第要求。(2)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3)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4)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
2.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1)文化成绩要求①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和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报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三校生,还须加试学校组织的校考(国际商务基础知识)(满分100分)。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和校考(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2)录取办法①
(1)文化成绩要求①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不设等第要求。②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③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④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