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沪价行(2013)4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11)4号】;
试点内容试点院校继续开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由试点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对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实施学业水平成绩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对应届、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实施联合命题统一入学测试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高校自主决定测试内容,自主考试。各校依法自
录取工作日程(一)录取时间试点院校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其中,2016年4月19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5月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试点院校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其中,2016年4月19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2016年度共有30所试点院校参加依法自主招生,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1。
(十)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元【以相关文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12)5号】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12)5号】
(十)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沪价行(2013)4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11)4号】;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12)5号】3.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
收费标准试点院校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试点院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
1.学费标准: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1.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沪价行(2013)4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