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审计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审计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十二、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1.初试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五、招生计划50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0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3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0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3万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