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培养机制实行全过程联合培养。采用产学研联合,理论学习、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一体化培养机制。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制订培养方案,联合进行教学与实践指导,实现从招生、授课、践习到学位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学生就读期间可参与学校与合作实务部门联合开展的应用性课题研究,并到合作实务单位实习实践。毕业后合作实务单位将择优录用实习生。实行全过程联合培养。采用产学研联合,理论学习、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一体化培养机制。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制订培养方案,联合进行教学与实践指导,实现从招生、授课、践习到学位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学生就读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审计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审计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十二、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1.初试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五、招生计划50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单位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单位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上海立
十三、联系方式审计硕士教育中心:电话:021-67705118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1-67705124网址:http://gs..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http://www..cn/fo/pages/outer/index.jsp邮政编码:201620
十三、联系方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单位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单位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