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本市户口簿或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3张;(3)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高考报名号证明》;(4)历届三校和历届高中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学业水平成绩中英语、数学、语文、物理、化学、地理、信息科技、历史、生命科学、政治的顺序依次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一)咨询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cn)“招生就业”栏目了解自主招生新信息。咨询电话:021-、021-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学校全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和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录取总分:(1)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测试成绩(即面试成绩)+学校加分(2)其它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学校加分(3)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7、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如考生符合二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