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校考专业技能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校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录取规则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均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艺术教
录取规则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录取。2、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均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1、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校考专业技能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规则1、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资格线的80%分数线,且校考专业技能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2、录取时,按照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技能原始满分×50%+技能考试成绩×50%),按考生合成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