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语言类专业《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总招生计划共710名。其中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考生620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考生88名;复退伍军人2名。详情查看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五)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三)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其他须知:(一)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三)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三)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