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3.按市教委文件规定,应届高三学生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届高三学生可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和考试,若被我校预录取,还须在2018年4月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中补齐合格成绩,才能终被我校录取如仍未能取得合格成绩,则取消春考预录取资格,满足秋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仍可参加20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3、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没有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单独代码的省份考生,在录取时参照本条执行。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谨慎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录取原则: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
3、2014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两个批次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