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
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条件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
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
报考。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
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
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8.2014年起,试行优秀硕士推荐免初试政策,我校优秀7年制硕士、进入我校博士育苗计划硕士可申请推荐免试读博,资格要求、名额、申请程序等另见校学生处相关通知和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9.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1.报名资格
①应是居住国永久居民;
②考生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
③年龄四十五岁以下;
④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高校体检标准);
⑤汉语程度达到HSK6级(汉语水平考试);
⑥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博士生:
全额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享受学校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但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其它费用(书籍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②自费全日制博士生;
③自费兼读博士生。(注:报考兼读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商定。限报专业:中医基础、针灸推拿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专业。不得报考临床专业。)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322530;图文传真:(021)51322530
5.报名资料
①详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我校网站上下载;
②两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③经过公证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证书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④护照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一寸照片3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一张自备贴体检表);
⑥体格检查报告。
6.报考费
1700元人民币(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通讯报考者,应事先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和报名费并标明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传真机号。
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除个别研究方向外(见专业目录),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能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科、硕士专业)。(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6.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者,须具有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确认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四、报考专业、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②考生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此类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A类或类学术论文(A、类论文分类按上理工相关文件执行);(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25分)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外文期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学科领域的学术

一、报考条件1.本校2012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生除外)。有关硕士期间学习成绩的课程级点及发表论文等具体选拔要求,可直接向报考院(系)咨询。2.医学院“硕博连读”硕士生(须通过相应考核,经所在培养单位科教处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3.经全面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凡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材料者,不接受其报名。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业务要求的人员:(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近六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目前承担了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三)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报考条件要求:(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