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提高认识,服从大局,加强宣传,继续做好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3)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4.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50%。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一)复试安排为扩大学院(研究院)在博士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具体情况,选择初试完马上进行复试或等复试成绩出来后再进行复试。各院系和专业的复试时间将在招生办网页公布,各位考生可登陆查询(http://zs..cn)。初试完即行复试的院系,请于3月15日前将复试工作细则报送到招生办,并于学校基本复试线划定后,于4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后即在学院网上公示。复试成绩出来后再进行复试的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2的复试比例,并在征求各导师组

(5)体检表(见附件3,厦门校区无校医院,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院,周末及节假日不能体检,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以复试,对具有复试资格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资格审查及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3月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3月9日—3月20日(星期日)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3月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3月9日(星期五)前,各学院(研究院)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3月10日—3月18日(星期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3月16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3月20日—3月31日(星期二)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3月16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3月1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3月20日—3月31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3月1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