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退费办法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退费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22:36:58 解决时间:2018-10-27 20:19

满意答案

4、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技校网 2018-10-27 20:19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退费办法

    1楼

    5、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价费〔2013〕41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中专学校

    2017年厦门华厦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2楼

    2017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高职(专科)一学年8500-10000元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400元/学年。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 中专学校

    2017年厦门华厦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3楼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 中专学校

    2017年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退费办法

    4楼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

  • 中专学校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5楼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

  • 中专学校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退费办法

    6楼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中专学校

    2021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退费办法

    7楼

    5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中专学校

    2018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退费办法

    8楼

    5、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价费〔2013〕41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中专学校

    2017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退费办法

    9楼

    5、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价费〔2013〕41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中专学校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退费办法

    10楼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