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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03 21:03:11 解决时间:2018-10-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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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的文件。 

2、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6人间空调房)。

3、代办费收费标准(闽价【2004】费255号):

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 2018-10-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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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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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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