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及实践学习。
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学院全额或部分资助各专业学生定期到海外进行专科业务培训。
临床医学(本硕连读,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班)学生、护理学专业(四年制本科)优秀学生由学院提供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学费(与全英班全额奖学金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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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3 20:54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林大静监督电话:0754+传真:0754+电子邮箱:yxyjw@.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
(四)助学贷学金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高为8000元,还贷款期限长可至毕业后13年,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院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或退学离校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并按规定分期还清贷款本金。2、勤工助学金:学院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
19、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每年共计奖励10000元,具体评选由理学院负责。
(三)其它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高15000元/人/年),校友奖助学金(2000元-10000元/人)等。
第三十二条奖助学金项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政府奖助学金;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学校奖学金;设有海内外企业及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学校与北美、欧洲国家多所大学的学生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还设有学生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持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合作学校交流。
5、优秀学生奖按在校学生总数21%比例,第二学年起,每学年评选三等奖,分别给予每生2000元、1400元和1000元进行表彰。
(四)助学贷学金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为6000元,还贷款期限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院承担风险补偿金;毕业或退学离校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并按规定分期还清贷款本金。2、勤工助学金:学院鼓励和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特
(二)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特色,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到美国、英国、加拿日本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实践学习或专科业务培训。学院选拔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优秀学生赴香港中文大学学习,资助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在此期间,其全英班奖学金或护理学创新班奖学金不兼得)。
(二)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到美国、英国、加拿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进行短期交流及实践学习。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学院全额或部分资助各专业学生定期到海外进行专科业务培训。临床医学(本硕连读,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培养班)学生、护理学专业(四年制本科)优秀学生由学院提供在香港学习期间的学费(与全英班全额奖学金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