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一)音乐教育专业
1.基本素质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2.专业素质30%: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3.专业能力60%:自选主考专业技能(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一项;
4.加分项5%:选择非主考专业技能。
(二)美术教育专业
1.基本素质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2.色彩辨识能力5%:色彩的视察洞悉能力、原理把握能力、概括表现能力;
3.专项基础20%:人物速写(20分钟);
4.专业能力70%: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自带用具说明
1.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曲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2.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评分标准以我校《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招生考试术科面试评分标准》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在术科合格(60分)以上和文化科达到省低分数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按总分合算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成绩(总分450分)x40%+术科面试成绩(100分)x4.5x60%。术科校考不认其他学校术科成绩,录取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660-传真:0660-电子邮箱:swzyzsb@学校网址:htpp://www.招生网址:http://zsb.
1.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组长:丁达春副组长:叶剑威成员:卢雄程、李广用、麦永豪、叶妙企、谢依莹。组长:丁达春副组长:叶剑威成员:卢雄程、李广用、麦永豪、叶妙企、谢依莹。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复印件(盖公章)。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20日下午3时30分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一楼后勤管理处开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经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投标人必须是经营销售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三)具有税务登记证书;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一楼后勤管理处。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0日下午3时整。
联系电话:0660-联系人:陈先生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二)投标人必须是经营销售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数量:三年制大专招生专刊10000份、三年制大专招生海报1000份、三年制大专录取通知书6000份、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3000份、中专招生简章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