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办公楼202室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34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办公楼202室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34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

三、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地点1.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当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约45分钟,考生应合理分配答题时间。“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专业考试(各领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表)由我校组织命题,试卷

2.初试由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组织,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可对考生英语笔试等科目加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可对考生英语笔试等科目进行加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一般在4月初)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