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6)《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
③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外语水平、综合思想素质等。各部分比重和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设定。面试应能全面反映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7、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②申请材料原件的审查考核报到时,申请人须向学院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招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25%;
2022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招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25%;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2014年9月1日计算);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年龄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