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凡发现违规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4、我校纪监审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daixy@***.cn,地址:苏州大学纪监审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
3、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报到考生于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苏州大学东校区游泳馆(东环路50号)办理报到手续。
⑤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可另附个人情况说明。所有材料使用A4复印纸,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申请材料”字样,以避免遗失。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我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意见,请注意查询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人数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专业为我校外国语学院所有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人数视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12月
2021年苏州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招生简章监督及申诉
监督及申诉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电话:0512-,邮箱:sdjjs@.cn)。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监督及申诉1、学校认真做好此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邮箱:sdjjs@.cn。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监督机制1、学校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3、凡发现违规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