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复试:(1)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2)基本乐科。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含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时尚音乐编创、流行演唱、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幼儿教育人才):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

⑹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流行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秦)和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按四舍五入规则)。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含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时尚音乐编创、流行演唱、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幼儿教育人才):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

7.音乐表演(流行演唱):初试:流行演唱;复试:(1)流行演唱(2)基本乐科。

⑻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考试科目:初试:现场背谱演唱中外流行歌曲一首(风格、外文语种不限);复试:现场背谱演唱中文流行歌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⑸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声乐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6.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初试: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复试:(1)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2)基本乐科。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招美声或民族):考试科目:初试:自选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歌曲不限;复试:自选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仅招美声或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