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一、二、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
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多不超过1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①考生凭高考考生号、密码登录系统;
②查阅招生信息、考生须知;
③选择“学考+网测”;
④系统自动验证资格;
⑤网上交“网测”测试费;
⑥网上预约测试;
⑦观看“网测”视频、进行网测(每人可看2个视频,每个视频可观看和考试2次);
⑧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⑨查看高职院校公示拟录名单;
⑩查看录取结果。
免试、免“技能证书”条件对于在中职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提交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904招生就业办咨询电话:0755-传真:0755-邮政编码:518172欢迎关注“深信息招生”微信平台(微信号:深信院招生办)注:本方案以广东省教育厅终审核通过的为准。
免试、免考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有效),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3.户口本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4.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
(二)报名条件: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各专业中职阶段所对应专业与报考所需技能证书类别见下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中职)招生专业中职学校对应专业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只要
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网。
(一)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中职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中职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3.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