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技能考试9:00-13: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
下午,听音笔试14:15-15: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
2.考试内容和形式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唱法不限。(1)考试时自带钢琴伴奏或CD,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的原版五线谱。(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入场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区域禁止喧哗、饮食,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2.技能考试,考生全部在候考室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考试。3.考生务必服从考务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内候考,不得随意走动。4.听音笔试,考生集中考试,不得交谈、抄袭,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违者取消考试资格。5.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内停留。
3.评分标准声乐主考项满分60分;声乐副考项满分2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上午,技能考试9:00-13: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下午,听音笔试14:15-15: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2)以钢琴为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弹奏1首钢琴作品。注: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②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③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