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五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