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学费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2014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17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型非定向、定向研究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第十七条我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
4、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复试费用为150元,体检费为65元(由医院根据收费标准收取)。
1、学费: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5200元/年?生;工科类:5800元/年?生农林类:250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生(到外方学习时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NIIT):7800元/年?生。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等专业为4500元/年;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为13000元/年;其它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具体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八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的规定,学费标准5000~5500元。
第八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的规定,学费标准5000~5500元。
第八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的规定,学费标准5000元/年~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