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开发区校区即日地址)
第二十条学费缴费准则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学费缴费准则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缴费准则1.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2.第二学年,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交纳当年的住宿费。
第二十条学费缴费准则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缴费准则1.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2.第二学年,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交纳当年的住宿费。
第十四条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十四条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十四条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六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天津市考生的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类别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01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文理兼收3年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文理兼收3年生物制药技术文理兼收3年药物制剂技术文理兼收3年药学文理兼收3年中药文理兼收3年中药制药技术文理兼收3年药品经营与管理文理兼收3年电子商务(医药)文理兼收3年食品分析与
2、缴费地点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市内校区)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开发区校区即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