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1999)386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专业5500元/每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每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每学年)。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收费标准:1、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信息网。2、学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1、被我院录取的退役士兵,报到后由本人申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办理学费全额资助手续。2、教材、食宿等日常学习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为: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宿舍1000元/生·年。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800-1000元/生·学年。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学院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430人)学制学费标准类别批次名称1数控技术(中西合作办学)10三年15000元/年普通类高职春季普通批次2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20三年5500元/年高职春季普通批次3模具设计与制造20三年5500元/年高职春季普通批次4机电一体化技术20三年5500元/年高职春季普通批次5液压与气动技术16三年5500元/年高职春季普通批次6空中乘务16三年8000元/

2、收费标准(1)学费:每学分按照70-130元不等价格进行收取,具体咨询当地校外学习中心。

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1999)386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专业5500元/每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每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每学年)。

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1999)386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专业5500元/每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每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每学年)。

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1999)386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专业5500元/每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每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每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