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确定。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
纪律与监督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1-(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局)附:
管理及服务1、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村。大学生村官要坚持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党员,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或长期借调大学生村官。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续聘、解聘、公务员招考、选调生选拔、事业单位招聘及
待遇和保障政策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3、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资格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选拔。4、当年服务期满或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可参加每年的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向招录。5、任满1个聘期、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3、资格审查(7月2日—7月30日)7月2日—7月9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携带《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于7月10日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
7、岗前培训(9月15日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5、公示(8月中旬)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以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8月下旬)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
4、体检(8月上旬)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