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院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师资队伍:教职工15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68人,外籍教师33人,博士、硕士教师526人。
第三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三章录取第十一条潍坊科技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三条我
第十三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九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