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编:4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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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第十三条安排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大为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相关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二十八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学校网址招生信息网网址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19号邮政编码430202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湖北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学校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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