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第一批本科计划招收声乐、舞蹈、器乐、综艺四类,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签约。

第二十三条音乐表演专业,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才考虑非一志愿考生。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此外,学生使用的教材、英语语音接收机、实习劳保用品、军训服装等学习相关费用以及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健康与医疗保险费等皆由学生本人承担。

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

奖学金与助学贷款1.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困难补助(临时性)等。2.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7-,地点位于青山校区(邮编430081)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4.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2.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普通专科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