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工作要求1、录取限额与复试分数线:(1)工程硕士2014年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为1890。参加复试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14(有学士学位),复试比例约110%,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总分成绩。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我校录取限额200名(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项目管理招生限额分别为50、85、65),复试考生GCT总分应不低于176,复试比例约为112%。复试考生GCT总分应不低于176(有学士学位),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总分成绩。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
2、工作程序: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2014年12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上向考生公布。并根据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
四、复试工作安排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6日(周六)。2、复试费(含专业课考试费):160元/人。复试费由各学院负责收取。3、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上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资格分数线2014年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78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复试中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各占50%。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总成绩=(GCT初试成绩/4)*60%+复试成绩*40%
三、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2、资格审查材料:(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的只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无学位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组织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组织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工作安排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周日)。2、复试费:160元/人。3、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上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