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招收程序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提前批国防生志愿;政审、面试、军检;录取;复审复查;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报空军政治部干部部审批。
3、报考国防生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
毕业分配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工作。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
(5)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协议,或者拒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5)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协议,或者拒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毕业分配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工作。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5)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协议,或者拒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