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低分数线)。
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1、学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5、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1、符合2014年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录取原则:(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湖南、广东三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高考录取原则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低分数线)。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5、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高考录取原则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低分数线)。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