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1.测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
2.测试内容:
(1)面试。面试顺序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内容包括个人陈述、抽题问答和专家提问3个环节,时间15分钟左右。
(2)体质测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场地参加体质测试,内容包括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
招生专业及类别我校2014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自主选拔,进行自主选拔的专业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个类别不可兼报。1、A类计划。专业为材料类(材料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报考该类别的考生必须参加该学科专项测试。2、B类计划。专业为海洋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机械类(机电类)、能源与动力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武汉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请点击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3年12月24日
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1、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A类计划:(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
报名条件及办法(一)报名条件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和一定的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领域)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二)报名办法采用学生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直接报名。对于个别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但没有获得过相关奖励或证书的学生,中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专函向我校
考核办法我校采取“教授选才”的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中学推荐材料进行材料评审,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及中学意见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我校将于4月下旬在招生网上公布入围名单。
(二)报名办法以学生个人自荐为主,我校不对中学下达名额。对于个别学科特长突出的学生,中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公函的形式向我校推荐。所有学生均须通过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3年1月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00:00至2012年12月28日24:00。报名时,学生须在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
录取办法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2.学校本着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www.aoff..cn)。3.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
2、参加我校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可兼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办法参见《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