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它事项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文件不符处,则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六、录取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1、学习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3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2、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3、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制订有关领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领域并结合实际需要设置。4、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3、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制订有关领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领域并结合实际需要设置。
(2)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政治理论考试要求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重在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