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报名材料考生务必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首页附上目录)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快递和中国邮政,其他快递一律不接受)或递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考生务必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首页附上目录)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快递和中国邮政,其他快递一律不接受)或递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1)普通招考①《报考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需亲笔签名;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

(一)报名时间: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仅秋季一次,为2013年12月01日—12月27日。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仅秋季一次,为2013年12月01日—12月27日。

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期间,登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cn/)→招生工作→点击博士网报,进行网络报名,并在线打印《2014年报考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需在报名期间,登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cn/)→招生工作→点击博士网报,进行网络报名,并在线打印《2014年报考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20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缴费时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0日。缴费方式:考生凭网络报名时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网上银行缴费(详见附件1中《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网上银行缴费流程》)。特别提醒:①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②报考资格审查http://grs..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0-11-09/449-.html在复试阶段进行,如不符合报考资

(2)报名程序:①网上报名;②邮寄报名资料;③缴纳报名费。详见博士招生简章。特别提醒:①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②报考资格审查http://grs..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0-11-09/449-.html在复试阶段进行,如不符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③考生应处理好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关系,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复试、录取、调档案等后果,须由考生自行负责。

4、问:贵校博士研究生初试如何安排?答:(1)普通招考①考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在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局部解剖学四门科目中任选其一)。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②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③考试时间:201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④考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须测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医学统计学和分子生物学)。⑥准考证:在博士网报系统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硕博连读我校对硕博连读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考核

6、问:贵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如何安排?答:(1)复试时间: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复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3)复试内容: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必要时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1、问:如何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电话/传真:0577-86689753;Email:wmczs@http://yjsy..cn/html/12/&,主题词:博士招生+考生问题。

11、问:如何了解贵校博士生导师情况?答:考生可通过如下方式了解我校博导情况: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n/index.html)--http://yjsb..cn/index.html--招生工作--导师风采--博士生导师。2014年可以招生的博导详见博士招生目录。

3、问:贵校博士研究生如何报名?答:(1)报名时间: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仅秋季一次,为2013年12月1日—12月27日。(2)报名程序:①网上报名;②邮寄报名资料;③缴纳报名费。详见博士招生简章。特别提醒:①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②报考资格审查http://grs..cn/News/html/grsutil/zxdt/bsszsxx/2010-11-09/449-.html在复试阶段进行,如不符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③考生应处理好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关系,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复试、录取、调档案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