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具备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申请填报我校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综合考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试、专业课程笔试等)。复试由接收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办法及要求参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接收学院要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以接收“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40分,单科不限。
(二)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考核标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六、复试标准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
六、复试标准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
5.命制复试试题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的主要内容有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和体检。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7.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有纪检、保密人员参加的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5.学术型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1.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复试小组要严格掌握复试标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2.复试前由学校研招办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还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3.复试科目: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学院成立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成员由学院复试小组专业外语老师、导师、外语学院优秀口语教师组成。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听力满分50分,口语满分50分。由测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听力、口语合计满分为100
五、复试标准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