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报名程序考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个人信息,应和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第三章报名程序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10时—3月25日18时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单独招生信息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工作完成后,重新进入登陆页面按照注册时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及考生自己设置的登陆密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一
推荐报名程序(一)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根据本简章自愿选择拟报考的专业,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推荐院校应按照本简章“招生对象”的相关条件,认真对本校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集中向我院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二)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专科毕业生数的10%。(三)推荐院校应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认真审核,我院
推荐报名程序(一)时间安排4月30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3〕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5月5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根据上述第三条的相关条件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按要求集中向我校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
推荐报名程序(一)报名采取院校审核统一推荐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按照本简章“招生对象”的相关条件,认真对本校报名考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院校集中向我院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二)推荐院校应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认真审核,我院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考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教育厅。(三)推荐报名时间安排6月1日前,各推荐院校务
推荐报名程序(一)时间安排6月1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6月3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8〕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推荐材料要求: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推荐学生身份证、高考录取底册、学业成绩排名表、专科学业成绩单、获得各类
推荐报名程序(一)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根据本简章自愿选择拟报考的专业,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推荐院校应按照本简章“招生对象”的相关条件,认真对本校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集中向我院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二)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专科毕业生数的10%。(三)推荐院校应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认真审核,我院
推荐报名程序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推荐报名程序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推
推荐报名程序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