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各专业的理论考试试卷征题、命题、初审、终审,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试卷的批改和解答考生试卷疑问等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各地(州、市)招生负责老师各地(州、市)考生可和以下招生负责老师联系进行报名。石河子、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宋老师阿克苏地区:唐老师、王老师南疆三地州:李老师、迪老师塔城地区:黄老师、樊老师阿勒泰地区:曹老师伊犁州:哈老师昌吉州:李老师博州:何老师巴州:王老师
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第六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命题: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考试:严格
考试、命题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一)、考试方式:专业加试和文化课考试。(1)音乐教育专业:自治区艺术联考和文化课考试。(2)美术教育专业:自治区艺术联考、文化课考试和美术基础理论(内容从小学到初中的美术课本内容,考试语种为汉语)考试。(3)体育教育专业:自治区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考生先参加我校的文化课考试,再参加《自治区2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实行一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加试。考试过程由学校考核小组全程负责,纪检委监督,文化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实施,专业加试由所属教学单位考评组负责实施。
2、纪检督查组(负责部门:校纪检委)主要职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负责部门:校纪检委)主要职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3、考试命题组(负责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各专业的理论考试试卷征题、命题、初审、终审,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试卷的批改和解答考生试卷疑问等工作。